在《新周刊》7月刊上看到一组不错的小文,打算分期转上来收藏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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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失恋的女孩买了一盒哈根达斯,悲伤地想爱人不见了,只剩她一个人“独自享用这美丽而昂贵的食物”–安妮宝贝写出了小资们的心声。有广告人说,哈根达斯可能不是世界上最好的冰激凌,但可能是最会买概念的冰激凌品牌。“爱我,就带我去吃哈根达斯”,使哈根达斯因爱而贵。
胡先生第一次知道哈根达斯并不像想象中的那样矜贵,是从做空姐的同学那儿得知,在国际航班上哈根达斯是免费的,而且还不大有人吃。一个留学生去了美国才发现,在中国被当成奢侈品的哈根达斯在其发源地美国是个极普通的品牌,就如同和路雪之于中国,主要在超市和自动售货机售卖,很少有专卖店,很多美国人听都没听过;售价也很平民,国内卖78原的家庭装在美国只卖2.99美元,“与一堆杂七杂八的我没有听说过的牌子的冰激凌推推搡搡的挤在橱柜后面,如同遭遇乱战沦落风尘的宫女”,这位留学生这样描述道。
哈根达斯在中国走高端路线,只选择在大城市的繁华地段开店。以至于有没有哈根达斯成了衡量一个城市时尚与否的标志,一些城市的市长甚至呼吁哈根达斯的进驻。因为没有星巴克、哈根达斯和宜家,广州一度被认为不时尚。2000年,哈根达斯在广州的第一家店开张,特意请了当时最红的谢霆锋来剪彩,媒体和市民们很为广州“终于”有了哈根达斯而兴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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